男女主角分别是伍贤大春的其他类型小说《我不在乎仙籍全文》,由网络作家“我在远方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他们很快就离开最繁华的街道了,走上人烟稀少的破旧街道。突然,街道边走出一个算命先生,只见他手里的纸条写着“精准算命”三个字。那先生消瘦,面皮苍白,山羊胡子,但隐约有精悍之气,年纪约三十岁。他疾步到连嫣跟前,行礼道:“姑娘,可要算一下行程?”萧直沉着脸,道:“我们有急事,没空跟你闹,走开!”那先生瞟了萧直一眼,却不理会,对连嫣道:“姑娘面色不好,步履匆匆,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出行,又牵此等劣马,此行必不顺利。”连嫣皱眉道:“哦?”那先生喃喃念了几声,动了动手指,道:“是了,姑娘的八字里,在这个月的初一是不吉日,十五却是吉日。”连嫣停下脚步,冷笑道:“你这先生,胡说。你又不知我何时出生。”先生微笑,道:“不,不,姑娘先赏一餐饭,道理自然说来...
《我不在乎仙籍全文》精彩片段
他们很快就离开最繁华的街道了,走上人烟稀少的破旧街道。
突然,街道边走出一个算命先生,只见他手里的纸条写着“精准算命”三个字。
那先生消瘦,面皮苍白,山羊胡子,但隐约有精悍之气,年纪约三十岁。
他疾步到连嫣跟前,行礼道:“姑娘,可要算一下行程?”
萧直沉着脸,道:“我们有急事,没空跟你闹,走开!”
那先生瞟了萧直一眼,却不理会,对连嫣道:“姑娘面色不好,步履匆匆,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出行,又牵此等劣马,此行必不顺利。”
连嫣皱眉道:“哦?”
那先生喃喃念了几声,动了动手指,道:“是了,姑娘的八字里,在这个月的初一是不吉日,十五却是吉日。”
连嫣停下脚步,冷笑道:“你这先生,胡说。你又不知我何时出生。”
先生微笑,道:“不,不,姑娘先赏一餐饭,道理自然说来。”
连嫣一怔,问道:“你知晓什么?只要你说对一两点,我便赏你两餐饭钱。”
“两餐饭钱,自然好,自然好!天机不可泄露,请借一步,这边说话!”
他们来到街角边没有人的地方。
那先生装模作样地数手指头,眼睛半闭,嘴巴念念有词,声音很小。
“这月初一,姑娘做了恶梦,半夜醒来,发现没事,可是感觉梦里见到了对手。十五,你出门顺利,生意顺利,但是,有人眼红,想暗中损你的利益。姑娘,你想想,我说得对不对?”
连嫣皱眉道:“不对!”
“嗯,错了,错了,我算到了下个月了。不过,姑娘莫慌,你在梦见有人追你时,你用不着跑,因为那个追你的人,误会了你!当然,这个人是你的贵人!”
连嫣冷笑,一脸不相信的样子。
萧直觉得很扫兴,道:“姑娘,这人胡说八道,咱们用不着浪费时间。”
先生苦笑,道:“我算命一向很准,除非客人不给钱。”
连嫣摸出三块铜钱,递给先生,笑道:“你到底还是为了钱。”
先生很高兴地笑了,先行礼,才道:“多谢姑娘。我刚才说的,确实不对,其实,姑娘年轻美貌,人缘甚好,出门会遇到贵人。所以,从今天起,姑娘出门,忘了什么,不必回头取,只顾着去,毕竟路上有贵人相助。不过,每逢初一和十五,以姑娘这等面相,出门要小心谨慎……”
萧直见先生胡说了一些话,不耐烦,催连嫣道:“姑娘,你今天怎地这么闲情,听这人胡说八道。”
连嫣的脸色不快,忽然从那先生的手中抢回一枚铜钱,道:“你这先生,尽是胡说八道,我不相信你说的!”
先生一怔,望着连嫣,道:“这钱……”
连嫣招呼萧直,牵马急匆匆离开,回头道:“你这先生,尽是胡说,骗钱的!我看你没恶意,就赏你两铜钱,就是两碗米饭。”
先生的嘴巴念念有词,大声道:“这姑娘,真不识事,钱不够,算不灵……”
越洋城和慧剑山庄相距有十几里的路程,但这路程对他们两来说,并不算很远。
在去慧剑山庄的路上,他们一直沉默着。
萧直突然问道:“我们来到越洋城之前,你说过不去拜庄的,可现在,为什么要改变主意?”
连嫣轻轻叹息,道:“我本来也不想,但是,我必须要去慧剑山庄,因为我要把一些信息传出去。”
“什么信息?”
她从腰间取出一块鸡蛋大小般的圆形铜版,只见铜版上刻着一个奇怪的符号。她仔细看了一会儿,才递给他。
“你能看出这铜版上刻的是什么东西吗?”
萧直仔细看着铜版,喃喃地道:“这符号,我从来没有见过,它既不是动物,也不是植物,更不是文字。”
连嫣道:“你要记住,这是一个秘密,你一定不能对别人说起,不管在什么地方,都不能随便画出这种符号。”
“为什么?”
“我也不知道,这是我父亲留下的,他曾告诉我,在镖局在有难之时,要把这个奇怪的符号刻在附近,在一里之内,要在三个地方刻上,而且要在傍边画上两个三角形。”
萧直望着远方,道:“我们虽然不知道对手是谁,但是只要他们再来,就让他们后悔!”
“昨天夜里,我追踪一个人。他先向东逃跑,然后又向南跑,最后掉头往慧剑山庄的方向。他以为我没有继续跟踪着他,所以他很快就转向,往慧剑山庄的路上走。我猜想他很可能是慧剑山庄的人,也有可能不是。”
“如果他是慧剑山庄的人呢,如果他们打算对付我们呢?”
“我觉得他们真想要对付我们,应该选择在我们进入越洋城之前。但是,我不确定他们是不是对我们有敌意,所以,今天一定去拜访他们,以便到了比武大会时,就不用多解释了。”
“他是什么样的人?”
“我不知道。”她沉思半晌,悠然道:“可是,我发觉我跟踪的那个人,就是我自己,真的,我感觉她就是我!”
她的神色略有点激动,语气也变了。
“我回去后,她就跟着来了,我们斗了很久,从地上打到天上,从天上打到地上。我不知道她是谁,可是我见到的,就像是我自己,我跟自己动手了,真的!”
她有点惊慌之色,目光中有几分无奈和惧色。
“她还说,我本来不该活在凡间,做一个简单的凡人。我问她是谁,她说她就是我,就是我的今生,也是我的来世。我们动手后,我就感觉很疲倦,总想躺下了睡觉,可我睡醒后,就感觉那只是一场梦!”
萧直茫然望着她,奇道:“你说她是你,你跟自己动手?”
“没错,她就是我!我们的手法一样,招式一样,速度一样!我的追风马就是被我的剑所伤,长剑透过身体。”
“这……梦游?离魂症?”
“不是,绝对不是!我离开房间和回房时,分别在床边留记号,我一直清醒。”
“嗯。”
“我亲眼见到我的追风倒下,所以,我比任何人都早一点知道白马死了!”
“当时,你早就知道白马已死,所以你听到它的死讯时,表情并没有变化……”
“是的,那时我很困,你们来找我时,我还想继续睡觉。”
“可是,我还是不明白,你跟自己动手……奇怪!”
“你不明白的,我也不明白。这几天来,嗯,应该说来到这里后,我经常做一些奇怪的梦。”
她沉吟一会儿,幽叹一声。
“我梦见自己站在白云上,我梦见一个男子站在白云上飞走,但我不知道是在给他送行,还是突然遇上他。我梦见自己走在海面上,梦见自己坐在一座小山上,嗯,就是那天大家看到的,在天上飞落的白色山丘……”
他点了点头,半信半疑。
“她说,我已经获得了神秘的签到系统,那是我的水灵剑激发的。”
“她?”
“就是在梦中跟我过招的人!”
“嗯。”
“很多事情,你我一时不明白,但是,那一天,迟早会来的。”
“是。”
“我忽然感觉到,这几天来,我已经不再是当初的我了!”
“哦?”
“我能感觉到,那是一种境界,不是梦境!”
萧直忽然点头,茫然道:“嗯,难道……难道那一切是真的?”
张杨为了捉拿严愈,就带着四个跟班的捕快出行,而他们为了指证,就让黄福一起去慧剑山庄。
他们决定在慧剑山庄捉拿严愈。
谁知万马庄不仅在关外有势力,而且在关内一样很有能力。
他们这一路上,虽然有不少麻烦,但是他们不怕,因为他们有信念——邪不胜正。
他们有勇气和信心捉拿严愈,因为张杨有能力。
张杨不仅勇敢,而且还很有本事,他的跟班都信任他,所以追随他。
当然,那三百两的赏银,几乎是他们五个人两个月的收入了。
他们继续上路,可是还没走多远,居然又有人挡住他们的去路。
挡住去路的人,正是从“金钱行天下”出身的陈小心。
“六千两,六条命,你们的命还算很值钱了。”
陈小心站在路的中间,眯着眼冷冷地盯着张杨等人,宛如一只吃饱的猫在盯着爪下的六只还没死透的老鼠。
按他的想法,这五个捕快最多值三千两,而黄福这老头子只能值二十两。
他今天带两个助手来,只是为了处理杀人后的事。
他和王阔在成铁钢家里做客,虽然逼走连嫣等人,抢了保镖的生意,但是,那并不是他们的主要目标,他们的目标是要对付张杨等人。
他原名叫陈铭新,他加入“金钱行天下”后才更名为陈小心。
他要时刻提醒自己小心行事,因为他做的是要命人的事,那些事情要的不是别人的命,就是他自己的命。
那时候,他行事小心谨慎,每一步都要经过细致的计划,万无一失,而且他也从未失手。
他杀过很多人,最值钱的是佛林派的俗家弟子孔情冲,那时紧花两个月的时间就能杀死孔情冲,而且没有人查出是他杀的,他获利一万一千两。
他也杀过最不值钱的人,长安街的徐南,只拿到三百两,那是他做杀手时的第一笔收入。
离开“金钱行天下”这秘密组织后,他安安静静享受了两年,过着舒服的日子,偶尔只会在赌场里玩几把,然后慢慢把杀人的原则忘了。
现在,他觉得对付几个捕快,用不着专业的手段,他能很快完成任务,所以他根本想去了解张杨是谁,也不想知道张杨会使什么功夫。
他只知道,整个南疆的任何一个捕头都不是他的对手。
现在,眼前的这五个捕快,就是他的猎物,只要猎物一到手,他就有六千两银票进入口袋。
他冷冷地看着张杨等人,嘴边还带着得意的微笑。
他感觉这六千两来得太快了,想到过去每杀一个人,都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,甚至提心吊胆的,可现在,他要杀这六个人,觉得实在没有兴奋感。
他一直觉得杀人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,甚至可以当成一种艺术,因为杀人能让他感到兴奋,也能让他变得更加精明更加细心,更能让他感到自己的强大和存在感。
可是,现在要杀的是几个没有什么危险的人,他就感觉实在扫兴极了。
这个世界上,很多人都有一种通病,他们对于容易得到的东西,都感觉不到新鲜感和兴奋,陈小心就有这种感觉。
张杨盯着陈小心,沉声道:“你是严愈派来的?”
他本来不想问,可忍不住。
陈小心残酷的笑了笑,冷冷地道:“我只是一个生意人,这行生意只要有钱拿就行。我不认识严愈,谁也不能派遣我,除了钱。”
他说话很实在,这也是真话。
他顿了顿,又道:“如果你们肯出钱,不仅可以活下去,还可以不用自己出手。”
他已经不想再说下去,而是开始设想用哪种方法处理尸体,以便将来不会有麻烦。
黄福喃喃地低声骂着,也不知道他说什么。
李捕快喝道:“你们就是那些连官府也不怕的杀手?光天化日下竟敢来杀人,是不是嫌官府没法抓到你们?”
他虽然平时很勇敢,但现在第一次遇到有人要杀他,也有了胆怯。
他一直以来,只会抓人杀人,从没想过会有人主动来杀他,现在,他已经有点后悔来这里。
四个捕快一字型站在张杨身后,他们已经准备战斗。
张杨盯着陈小心,冷冷地问道:“你有家吗?”
他问得有点莫名其妙。
在这种情况下,问这样的问题似乎很无知,但是,他问了。
他问一个杀手这样的问题,似乎很可笑,但他不觉得可笑。
他突然感觉面对的这个人,根本就不像是一个人,而是一只野兽。
但是,野兽也有窝,窝就是家,只是人们很少去理解野兽的家庭,所以从来不在乎是怎样子而已。
陈小心怔住。
他没有想到在这时候,对方会问了这么一个无聊的问题,忽然间,他居然不知道怎么回答,只好冷笑着,笑得很残酷。
张杨又道:“如果你觉得没必要有家,那你就出手吧!”
他的眼里似乎有点悲哀,他突然发觉人性实很在复杂,而且还很残酷。
陈小心瞟了张杨一眼,笑了笑,笑声很冷峻。
“等到诸位只剩白骨时,我保证有一个家,而且是一个很好的家!”
陈小心的话刚说完,他就发觉有人影闪到眼前了。
一股极强的力量将他向后推。
他后退约一丈远,用了立地生根的招式才站稳。
他感到鼻子很麻,还有点酸痛,然后就有鲜血流出了,他的嘴能感觉到血的滋味。
他还感觉到胸口有东西断裂,而且眼睛突然有点昏花,依稀看见张杨似乎还站在原地上。
他吸了一口气,才感觉到胸口一阵剧痛,一颗心脏好像不是自己的。
然后,他开始呕吐,吐的不是吃的,而是血。
他的血也跟别人的一样,鲜红色。
陈小心很快调整好身体,终于回过神来,却发现张杨等人已经走了。
他忽然发现自己很沉,沉得几乎走不动,只好坐下来。
他这时发现两个随从已倒在地上,一动不动。
他望着张杨离去的方向,忽然感觉自己什么都没有了,连心脏也好像不属于自己的了。
他的脑子浑浑噩噩,胡思乱想一些从来没有想过的问题。
“我有家吗?我的家在哪儿?我现在还有什么?我还能有什么?我已三十二岁,我怎么什么都没有……”
他靠在一棵树下,眼神黯然无光,他发觉自己已经死了。
陆捕快最好奇,忍不住问张杨原因。
“头儿,为什么不做了那三个兔崽子?”
他担心陈小心还会来找麻烦,所以才这么问。
张杨懒洋洋地道:“他还不该死!”
吕捕快道:“这种为了钱而杀人的人,本来就该死。”
张杨望着远方,沉思着,他仿佛已经去到了远方,回到了过去。
陆捕快道:“我刚才真想给他一刀,但是……”
路上突然出现一辆马车。
赶车的是一个魁梧的年轻大汉,脸上长这浓密的胡须,长相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很多。
此时,路上静悄悄地,除了马车发出轻微的声音。
“公子,咱们难道不应该赶路,去到越洋城里多住几天吗?”
大汉眼大嘴大,高鼻子,目光炯炯有神,宛如猛兽的眼神。
他的声音粗犷,远远传开,似乎希望远处的人也听到。
车厢里忽然传出断断续续地咳嗽声。
“大春,我们去小渔村住几天,等到九月十八,在赶着去慧剑山庄。”
陆水天在距离大路不远处的一棵树下,听到两人的对话,不由得好奇起来。
车厢里的人,正是府州的伍贤。
“他们怎么会来这里?莫非……那些强盗跟他们有关?他们虽然离开真勇帮,其实都是假象?”
陆水天忽然心神不定,毕竟他知道伍贤是一个了不起的人。
向大春道:“好吧,听公子的!”
“不对!”
伍贤忽然叫了起来,然后开始咳嗽。
“什么不对?”
“你有没有发觉,这一路上,静悄悄地……”
“是很安静!”
“这里是不是有村庄?”
“是!”
“为什么一点动静也没有?”
“嗯,奇怪……莫非雄安镖局昨天路过,然后……”
“胡说!他们能生存那么久,如果真如那些人说的,在暗中做一些见不得光的勾当,岂能有今天?”
“是……纸包不住火。”
“我之前就跟你说过,我们跟他们,井水不犯河水。”
“是,可是公子,真勇帮的人……”
“你别提起他们,从那天起,我们就说好了,徐帮主也宣布了,所以……我们跟他们再无瓜葛。”
“嗯,可这几天……现在,有点奇怪。”
“不奇怪!咱们继续走。”
咳嗽声断断续续,打破这死一般的宁静。
陆水天不想让他们看见,将身子隐藏在枝叶茂密的树上,心中狐疑起来。
“这两个家伙,传说已经离开真勇帮,说不定这是这是假象。难道他们在此出现,就是为了对付雄安镖局?”
马车走得很慢,但没有停下来的意思。
“果然是他们!”
向大春忽然惊叫起来。
车厢传出一阵激烈的咳嗽声,听得让人难受,任谁都能想到车厢里的人一定是病得十分严重的人。
“这姓伍的虽然不算是坏人,不过以他那样的本事,怎么活成这样子?倒像一个病痨鬼,莫非有诈?”
陆水天正想要回到树下,只听见村庄的一个角落传出声音,声音冷峻,隐约带着敌意。
“姓伍的,我们在此地干事,你莫不知好歹!”
向大春大怒,低声嘟哝两句,回头道:“原来不是他们!”
车厢里传出带有命令般的语气道:“你别管,走我们的路!”
远处的人冷笑一声,显然很轻蔑伍贤和向大春。
“要是不知好歹,那兄弟可就不客气了!”
向大春脸色微变,突然闪身下马车,矗立在路中央,恶狠狠地朝村庄望去,大声喝道:“什么狗贼,我们路过这里,你们是什么狗,别惹人讨厌!”
远处一个粗犷的声音道:“兄弟们受邀而来,要做一件大事,刚才沉不住气语气有点重了,但是我们可以保证,绝不会跟你们伍家有干系,还望伍公子莫要见怪。”
向大春冷笑,道:“我管你做什么大事,只要不妨碍我们,我视而不见!”
村子里传出那粗犷得声音回答:“如此甚好!”
伍贤又咳嗽了,咳得很厉害,断断续续,听起来似乎要断气了。
但是,他没有断气,最后终于停止咳嗽了,说话的声音也变得清亮起来。
“许乡十虎,天狼孤星,在下还是有所耳闻的。”
“好个伍公子,既然知道我等来历,那么明人不说暗话,我们兄弟来此也不想跟任何英雄好汉为难。”
伍贤道:“如此就好,咱们也不必见面了,后会有期!”
向大春低声嘟哝,道:“原来是天狼寨的,我以为他们是什么匪类。”
伍贤道:“赶路!”
“是。”
向大春的脸上忽然露出诡异的笑容,朗声道:“各位要是想找雄安镖局,那么还是赶紧追吧,在这里是等不到他们的!”
“雄安镖局?嘿嘿,这鸟镖局算什么东西,兄弟大老远来这里,怎么可能去对方这鸟镖局?”
向大春哈哈一笑,道:“你们口气倒不小,要是遇到了木小妖,有你们受的!”
“你说的木小妖,就是那个被神武堂赶出来的木小妖么?”
“这天下,还有第二个木小妖么?”
“这小子投靠雄安镖局,看来是他走投无路了……就算他诡计多端,本事不小,那跟兄弟没关系。”
“我是劝你们莫要找雄安镖局的茬……”
伍贤咳嗽几声,道:“快走,别理他们!”
向大春跃上马车,手一扬,马立即会意,一溜烟地拉着车子狂奔而去。
陆水天听他们的对话,知道自己刚才的想法错了,也不计较这些,也不想跟这些人碰面。
其实,他本来对这些人就不感兴趣,正要打算离去,但听到是天狼寨的人,心中一动,又没有动身。
他以前和天狼寨有过节,此时敌人在附近,心中不免有点扫兴,而且也变得警惕起来。
“既然镖队不在附近,这些匪徒在此安身,一定不是要对付雄安镖局,那么,他们要做什么大事?”
他随即又想:“原来那天和嫣妹一起出现的人,就是木小妖,难怪手段如此了得……”
原来,他中毒后,连嫣才和一个男子杀到,击退埋伏的人。
可他那时已经是强弩之末,也没心思去了解连嫣和谁一起来救他。
当时,镖局的部分人马赶来,立即围住他,鲁、汪、史镖头都想杀他,他知道难以脱身,一是服下毒药,自杀明志。
他突然想起何归来,忍不住想:“难道他们要对付何归来,所以何归来才约我来越洋见面?”
但想到这里不是许乡,天狼寨就算来了大半人马,那也未必对付得了何归来,自然也不在意。
“我还是先去越洋城,见到何归来,自然知道一切了!”
远处传来了诡异的信号声,目测大概有四五里的距离。
“嗯,这种信号,一定是紧急状况!”
他努力回想这信号,感觉似乎在哪儿见到过。
“莫非是雄安镖局发出的紧急信号?”
他本来就打算不再去理雄安镖局的事情,可现在见到信号,心中不忍,于是决定顺路去看看。
他刚来到大路上,就被三个大汉围住了。
其中一个大汉,正是刚才赶牛的农夫,只是他换了衣服,现在穿了虎纹衣裳,披着灰白色的长袍。
陆水天苦笑,他知道麻烦要来了。
身穿虎纹衣裳的大汉瞪着他,冷冷的道:“小子,你鬼鬼祟祟地在这里出现,哪儿来的小贼?”
陆水天仔细打量他们,只见虎纹衣裳的人最高大,三角眼,两手空空,目光炯炯有神,另外两人站在后面,都穿灰黑色衣裳,身上披着蓝色长袍,模样有点相似,就像兄弟一般,约二十五六岁,深眼浓眉,变形鼻子大耳朵,腰配长剑。
“我不认识你们!我也不认识这里的任何一个人!”
陆水天不想跟他们啰嗦,只盼他们尽快让路。
“你是什么人?”
陆水天心中不快,冷冷地道:“难道各位看不出我是泥泊大陆当今皇尊的子民吗?”
那大汉的目光变了,宛如利剑,盯着陆水天的手,喝道:“刚才我和伍贤的对话,你都听到了?”
陆水天不想跟这些人纠缠,心中一定,脸上露出得意的笑容,淡淡地道:“伍贤?谁是伍贤?刚才他在这里?”
那大汉双手一挥,路边立即多了两排人,而且都是手持利器。
“人还真不少啊!”
一个比较高一点的年轻人冷冷地问道:“小子,你叫什么名字?”
陆水天忽然感觉很滑稽,忍不住笑了。
那两个年轻人可能比他还小,却肆无忌惮地喊他为“小子”,这不是很可笑么?
“我好像不算很小的!何况,一个过路的人,你们用不着兴师动众。”
陆水天装模作样地打量自己,忍不住有笑了。
他觉得对面的年轻人太高傲,而且又不通世事,勉强假装老气横秋,反而让人觉得幼智。
大汉冷笑一声,仔细扫射陆水天两遍,压低嗓音,道:“你不说实话,就休想离开!”
陆水天眉头微皱,冷冷地道:“我要离开,你们就别想留住我!”
“围住!”
陆水天冷冷地道:“既然都是误会,为何多此一举,非要打一架?”
二十多人瞬间组成两个圈子,将陆水天围住了,每个人的利器都对准陆水天。
他们的武器很杂,有单刀、鬼头刀、双刀、短枪、五节鞭、双刃剑,铁钩等。
陆水天想到刚才的信号,猛然醒悟,暗中道:“他们是怕我前去援助!”
陆水天心中有点着急,但装做无所谓的样子,冷笑一声,语气也变得冰冷了。
“别逼我,否则,你们会后悔的!”
他们正要动手,只听见远处又有信号声,这信号和刚才的又不一样。
众人见到信号,立即止步,都后退一步,收起武器。
陆水天一边笑一边摇头,道:“你们知道就好!大家互不相识,要是动气,打起来,可不是好玩的!”
领头的大汉右手一挥,围住陆水天的人迅速退开,而且用高明的轻功身法离去。
陆水天视而不见,望着远处微笑。
他知道对方一定收到什么不好的信息,所以不想跟他纠缠下去了。
“小子,我会记得你!”
陆水天笑了笑,道:“请吧!我不会记得你们。这个世界,能让我有兴趣记住的人不多。”
他没等大汉回答,低声嘟哝:“要是在另一个世界,老子练自由搏击、从小练习古昂拳,随便打扁你们!”
那大汉回头低声嘟哝一句,对身后的两个人道:“咱们跟上,既然不是对头,不用节外生枝!”
那两个年轻人各瞪陆水天一眼,露出凶光,然后悄然转身,脚尖同时点地,立即一起凌空而起,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。
陆水天暗暗称奇,赞道:“好身法!”
“既然真的是误会,那就到此结束,后会无期!”
那大汉冷笑一声,突然转身,也凌空而起,立即向后挥手。
他的身子在空中,掌中射出两点寒光。
寒光夹着风声,飞向陆水天的面门。
陆水天后退一步,左手一晃,就接住暗器。
暗器刚落入陆水天的手里,那大汉已经去得没踪影了。
“雕虫小技,嘿!”
陆水天笑了笑,瞧着手中的武器,却是两根短小筷子大小的铁条,尖端还有倒钩。
“好家伙,多谢了!”
他将暗器收好,心情却愉快起来了,因为他本来就擅长暗器,现在居然有人送给他这样顺手的暗器,哪有不愉快的?
“我且去看看,这些人到底搞什么鬼,嘿嘿,这些混蛋要对付何归来,那真的吃了雄心豹子胆了!”
他一边想,一边疾步飞奔,脚尖在树枝头点过,脚下的草木迅速向后倒退。
当然,成铁钢对这些人的死,即可惜又很无奈。
没有人知道这些人怎么死,也没有人知道他们从哪儿来的。
连嫣的心思起伏不定,隐约感觉死的这三个人跟成铁钢有关系,但是,她又找不到任何线索。
“成铁钢要我们当护院保镖,难道真的是为了护住那两样东西?还是有别的目的呢?”
她忽然怀疑成铁钢有别的企图,但是找不出任何迹象。
当然,花钱设圈套跟花钱买人命一样,她很小就知道这些道理。
胡海鹰对手下道:“给我传令,要兄弟们留意所有的陌生人,特别注意不带兵器的武林人,一旦发现异常人,及时报告给我。”
他摸着腰间的手铐,眉头微微皱起。
他本性虽然也贪图富贵,但是做事还算比较认真,而且很有原则。
当然,他认真做事的目的,通常只是为了从犯人那里捞一些好处。
陈小心和王阔每天都会出去,有时很晚才回来。
没有人知道他们去哪,去做什么,也没有人问他们去做什么。
但是,每天晚上,他们都准时回来和成铁钢一起吃饭。
他们喝的酒不多,似乎一直保持自己清醒着。
成铁钢可不同,越高兴喝得越多,有时甚至喝得伶仃大醉。
他家有这么多好手保护,他很安心喝醉。
有时候,成铁钢会趁着醉意,问:“两位等的人还没到吗?可不能错失时机。”
陈小心只会笑着回答:“成兄又喝多了,是时机在等人。”
他们一个问得莫名其妙,一个答得迷迷糊糊。
连嫣等人时刻保持警惕,谁也不喝酒。
但是,他们仍然出了大事。
张贤备守夜时,突然死了。
他死在后院墙角里,身上没有伤痕,跟成家两个家丁的死法一样。
几个镖师都陷入恐慌和悲痛之中,特别是张贤备的两个助手,他们好像死了母亲似的,泪流满面。
胡海鹰捕头来调查时,只淡淡地道:“这人算是一个好汉,当年还做过捕快,人也精明,可惜,他死了也没给人留下线索。”
萧直正色道:“他的死因就是线索!”
胡海鹰点了点头,道:“他的伤口,就是那细小的针孔,连血也不流出来。
看来,这武器速度,一定很快。
这世上,能用一根手指长的绣花针,正面刺入一个人的心脏,这样的暗器确实厉害!到底是什么人,拥有这种武器来发射这么强的暗器?
当然,这针,可能是用手直接插的!”
胡海鹰认为武功在高的人,也很难用手劲将飞针穿透成人的胸部,直至插入心脏。
萧直道:“他的脸看起来很痛苦,死前一定很难受。”
胡海鹰点头道:“谁的心脏中了一针都很痛,而且都要死。
他闭眼而死,因为疼痛很难受,可能他还不知道自己中暗算,还以为是身体突然不舒服呢!如果知道被人暗算,他的脸一定有怒色。”
他的经验老到,推断也很有道理。
张贤备坐在地上,靠墙而死。
他的长枪就好好的放在身边,现场没有任何打斗痕迹。
他生前没做过轰轰烈烈的大事,只是为了生存而做过捕快,然后在雄安镖局从趟子手做起,直到晋升为镖头。
他为雄安镖局滴过汗,也流过血,现在,他却安安静静死在这里。
他的家人,有六十多岁的老父,三十多岁的妻子和十二岁的儿子,他的死将会让一个幸福美满的家破碎。
连嫣想到张备贤无声无息的死了,忍不住伤心难过,又想起他的家人,不知不觉就已泪盈满框。
她是一个坚强的人,但是,她有普通女子的柔软心和同情心。她只觉得自己很对不起手下的镖师。
方克是否能活着,还有郭才生的伤是否能好转,这都是她不敢去想的事情。
如今,张贤备死了,她的心也开始有些乱了。
她不知道这样下去会发生什么事,但是,她别无选择,她必须坚持下去,因为她已经无法放弃这份生意。
所以,发现张贤备死后,她只说一句话:“报官!”
她相信,衙门可以找出一些线索。
等到几个捕快离开后,连嫣才道:“传信鸽叫汪镖头和鲁镖头带人来。”
雄安镖局的汪旭金镖头的功夫极强,他还有一个毛病,那就是为人阴沉,而且出手时就不顾一切去拼命,很多人都怕和他交手,因此,很多人奈何不了他。
雄安镖局的鲁德是老镖头,已经走镖二十多年,做事稳当。
连嫣忽然觉得自己接下这单生意是错误的决定,不仅让自己烦恼,而且让镖局损失惨重。
她想了很多事情,几乎每天晚上都不能安睡。
“这些事情,会不会跟竞争对手威虎镖局有关?
假如是真勇帮干的,那么,现在暗中对付雄安镖局,目的是为了什么,难道在帮威虎镖局?还是真的想毁掉我们?”
雄安镖局每年都花几千两白银送给地方衙门,寻求关照,但是,他们出到外地,经常遇到不知来历的人来劫镖。
镖局每年的伤药费和安抚费,也要花几千两白银。
当然,连嫣知道对方只想搞垮雄安镖局。
一年前,自从老镖头施宇死后,还有李镖头变成残废,两个镖师被杀,三个趟子手损命,丢失两次镖货,导致镖局损失几万两。
她有时很厌倦这种生活,但是,镖局的几十个镖头都靠镖局经营养活,她身为局主,无法放弃镖局。
假如一个人只为了自己而活着,那么就没有什么意义了。
她本来是千金小姐,用不着在江湖中奔波,何况,她的家底已经足够她好好生活一辈子了,但是,她继承父业,为了雄安镖局的名誉,也为了镖局里勤劳勇敢的人的生存,她义无反顾。
现在,她想的不是名誉问题,而是为那些死去的人交代,她必须找出幕后真凶。
当然,她不会真去找,她相信真相会出现,真凶也会现形。
接下来的现实,可能更加严峻和危险,但是,她必需去面对。
慧剑山庄四周被阴森茂密的树林围住,在外人看来,它很庄严宏伟,而且很神秘。
山庄的南北和西面被群山围住,南北两边的官道在东面合并成一条大路,大路可直接通道山庄的一个大院子。这条大路也直通华兴镇。
对于外人来说,走进山庄,就像走入官府世家贵族的深宅大院。
其实,近年来,武林各帮派崛起,导致慧剑山庄在武林中的地位下降了。
但是,慧剑山庄毕竟有百年之久,曾经的辉煌依然还影响到现在,如今还是越洋城方圆几百里内的武林领袖,所以,很多江湖帮派不敢小瞧它,更不敢公然冒犯山庄的人。
慧剑山庄分为五个小庄,即东南西北中,五个庄都是坐西向东,中庄以曾杰为大庄主。
一百年多前,皇尊命平南平南王组建慧剑山庄。为了效忠皇尊,平南王召集衰落的幻剑山庄仅存的几个好手,将幻剑山庄的从北方迁移到南方,才命名为慧剑山庄。
慧剑山庄效忠于皇朝,专心为朝廷笼络奇人异士,一直以来给朝廷出过不少力。
当然,也就从那时起,慧剑山庄更没有原来幻剑山庄的地位了,它几乎完全服从官府的管辖,比皇尊组建的尊武堂的地位低了。
其实,慧剑山庄南迁后,表面看似兴起,在武技上也变得更加没落了,因为仅存的几个高手们不愿南迁,纷纷归隐了。
如今,山庄总人数约五百人,除了五个庄主的家人亲戚及弟子外,还有家丁,佣人,卫士。
长弓是慧剑山庄的佣人,已经在此住将近十八年了,他在慧剑山庄的地位不高,只能做专门巡山的人,称为护林人。
他叫做长弓,那是因为他有一把很长很重的弓,很少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,当然,很多人也不想知道他的真实名字。
在山庄里,地位较高的人,都属于山庄的人,而长弓似乎很例外,他也算是慧剑山庄的人,因为他的妻子和慧剑山庄关系亲近。
在四个巡山的人中,他比另外三个巡山人要好得多,因为他有一个让很多人羡慕的家,他的妻子还是当地有点小名气的女侠。
长弓就是这么个人,他喜欢喝酒,也喜欢醉,但他似乎很少喝醉。
他喝酒的时候,就算有人拿刀架在脖子上也不着急,但是有关于女儿的事,不论大小,他都会很关心,宁愿不喝美酒也先处理女儿的事情。
那天,他送走萧直后,就回到了他真正的住处,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瓦屋。
他喜欢喝醉,喝醉了就睡。或许,是不是喝醉了后,就能忘掉很多事情?没有人问过他,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。
他不是很会喝酒的人,喝好酒配好菜,喝不好的酒配什么菜都行,马马虎虎喝个够就好。
打猎是他的绝活,别人一天能猎到两只野猪,而他比很多人厉害,只要他乐意,一天可以猎到五只。会打猎的人,一般都懂得享受美食,他绝对是其中之一。
他的弓又大又重,他射箭又快又准。作为慧剑山庄的护林人之一,他自然是最优秀的,另外三人大多时候都听他的。
陆水天刚好路过长弓的瓦屋。
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。
其实,很多时候是因为这个世界太小了,所以才让很多人变成有缘人。
陆水天见到长弓时,也是吃了一惊。他没想到这个好爽的男子,居然是慧剑山庄的人。
“真巧,居然又遇上你!”
陆水天微笑,表示友善。
长弓道:“你不蒙面的时候,看起来总比较顺眼!”
陆水天苦笑道:“我是小贼。”
他承认自己是小偷,心里反而快活。
他知道这个长弓一个不是一般的人,说不定能从他的身上学到一点东西。
他这几年了,武功几乎没有长进,也不知道为什么。
在上个世界,他看过很多武侠小说,知道一些规律,可直到自己练习后,才知道本非是传说的那么好玩。
他自然没那么迂腐,所以这些年来,不敢做对不起那些很了不起的人,毕竟他的手段虽然很不错了,但他知道这世界还有很多人比他厉害。
以他的见识和才学,自然不会比这个世界的任何人差,毕竟生来就知道很多东西的人,绝不是笨蛋。
“老子是从地球现代人来的,决不能错过任何可能对我有利的东西!”
“说不定,萧小张就是穿越来的,学成本事后,又穿越回去了,所以,这个世界上,突然才没有他这个人了。除非这个长弓……”
他突然浮想联翩起来。
长弓嘿嘿一笑,道:“我在想一个问题。”
“什么问题?”
“你闯入慧剑山庄来,那不是你的错,毕竟山庄很大,可是你居然闯到我这破瓦房来,一定有原因。”
陆水天苦笑,道:“两年前,我也曾路过附近,就是没进来。何况,我是一个无名小卒,身上连一个铜钱也没有,那么我不跑到你这里,难道跑去山庄里豪华的房子找吃的?”
“你昨天吃了我半只野鸡,现在又想吃白食?”
“假如能白食,为什么要放弃?”
“你这个人,脸皮厚,虽然有点风流,但也不是伪君子。”
“是,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君子,连小人也算不上。”陆水天苦笑,悠然道:“我是一个无名小卒,在这个世上,本来就可有可无的。”
“将名利置之度外,有英雄好汉的本色。”
“你能这样跟我说话,我想,你绝不是一般的人,还未请教前辈高姓大名。”
“小名长弓,姓肖。”
“前辈过谦了。”
他从长弓的身上,看出了不平凡。
“某就一个粗人,做巡山的,比起你这样的江湖人,怎敢当前辈?”
“昨天我和那小子对话,你虽然一句话也不说,但我知道你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猎户。”
“慧剑山庄名动天下,山庄的人不会武功,那岂不是笑话?”
“不是,我从你的举动中,能看出你绝非泛泛之辈,否则,我昨天也不会不出手教训那小子。”
“你怕我?”
“不是怕,是尊重。”
“哦?”
“我第一眼看到你,就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,我怎敢在前辈的家附近欺负人?”
“所以你就不出手?”
“是的,我那样跟他说话,是提醒他,可惜他的江湖经验不够,无法领悟……”
“你说的,就不一定对!”
“是。”
“他是一个奇怪的年轻人,心高气傲,而且很勇敢。”
“那又如何?”
“他虽然有点残疾,但这不碍事,他绝对是练武的好苗子。我这辈子中,只遇到过两个像他这样的人。”
陆水天笑了,道:“我看不出来,不过他确实很用功。”
“他还小,再过几年,身体定型了,不再生长时,他将会不一样,而且武功进步会变得一日千里。”
“希望你没有看错。”
“绝对没有错!”
陆水天道:“你难道不请我进屋喝两杯?”
“第一、我不认识你;第二、你跟山庄的任何人不认识;第三、我还不知道你的来意……”
“好吧,我就是为了九月十八的盛会而来的。”
“现在距离九月十八还有很长时间。”
“我想知道没有请帖的人,能不能来。”
“以你的本事,来了没几个人能拦住,要走也没几个人能留下……”
“你的意思是……”
“我的意思就是那个意思。”
他们很快就进到屋子里。
新鲜美味的野猪肉很快出锅,桌上也摆好了酒杯。
这时候,山庄的另一个巡山的人也来了,而且正是长弓的老朋友老军。
老军也是护林人,他和老长弓是好朋友。
老军年轻时是军人,曾经在一场恶战中段了两根手指,左脚被打折,靠装死活了下来。他有一点本事,所以被慧剑山庄选上,做一个巡山的护林人。
当然,护林人的责任是巡逻山庄的周围的大片山林,阻止外人来偷猎、偷药材、偷名贵的木材。
方圆百里的山地,有官府文书规划属于慧剑山庄的地盘,慧剑山庄可以禁止任何外人,甚至官府的人进入取走这里的东西。
但是,山庄里人都知道,长弓曾经跟老军学武,但是,大家都知道长弓更有本事。老军的功夫没什么了不起,加上他断过腿,走路有点跛,在武林好手眼里,他只是懂得杀人的小把式。那简直不是武功,只是军汉在战场上拼命的把式。
但是,那种把式到了长弓的手里,用得可就有模有样了,所以四个护林人中,唯有长弓算是会一点武功的人。
也许,因为长弓的与众不同,才博得美人心,娶到了向笙女侠做妻子,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。
当然,向女侠本来是一个寡妇,前夫叫武夫子,因为练武走火而死,在嫁给长弓之前大家都叫她为武夫人。
现在,已经是晚秋,但是,白天的阳光还很火辣,金秋似火。
这里是慧剑山庄后院的小屋,长弓、老军和陆水天在对饮。
一只烤熟的野兔才吃掉一半,一大碗干炒的野猪肚也只吃掉一半,三斤竹叶青已经下肚了,可以说是飘香满屋,让人食欲大增。
“奇怪,早上遇到一个怪老头,他说找什么白狐。”老军喃喃地道。
“嗯,他确实有点怪。”
“你也见到了?这老头无声无息地进山庄,然后就离开了。”
“嗯,昨天见到。”
“你不觉得他很奇怪?”
“他是一个疯子!”
“我本来要赶他走,可转眼就不见他了,他飞得很快!”
“嗯。”
“不知道大庄主是否遇上他……”
“这老家伙绝非一般人。”
“我想,他既然不是来找麻烦的,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?”
“是,确实跟我们没关系……”
夕阳正红,远山上的很多树叶,已经被风吹干。一阵阵清风吹来,带走满屋的飘香。
老马从外面闯入小茅草屋里,脚步匆忙,对长弓断断续续地说道:“不好了,你的女儿,她……出事了,你,你……”老马叫做马再生,也是护林的佣人,只是有严重的结巴,今天能把前面一句话得很顺,已经算是不错了。
“坐下来喝两杯,慢慢说!”长弓喝了一口酒,感觉还很满意。吃新鲜的肉,喝着上等的竹叶青,他自然很开心。
老马涨红了老脸,跺了跺脚,急促道:“你的女儿,她……”
他的话还没说出来,长弓已经站起来,拉住他的手,急道:“什么事情,慢慢说,不急!”
老马用手指在桌子上写:她在杂货店打架。
长弓飞似的冲出门,就像一匹奔跑的快马,瞬间消失在门外。
“你们慢慢喝,我很快会回来!”
王家杂货店是华兴镇上最有名的商店,里面的东西又多又杂,在别的店里能买到的东西,在这里都能买到。
据说,王家杂货店遍布疆南,而这里是它的一个分店,而这里除了卖生活所需的东西,还卖有吃的、喝的。店门外是一个大院子,这里每天都有人来人往。
此时,王家杂货店的院子里,已站满了人,最显眼的是三辆马车上的三角青旗,青旗上面还绣“雄安”两字,那是雄安镖局的镖旗。
肖诗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,亭亭玉立,是标准的美少女风姿。她的对面是一个年轻女子,正是雄安镖局的主人连嫣。
她们如此站立的姿势,正是要来一场比武较量。
当然,肖诗就是老长弓的女儿。她身后站着一个满脸鲜血的人,这个人叫做杨耿,他衣服也占了许多鲜血。谁都看得出她找上连嫣,并不是因为她仇视连嫣,而是为了杨耿脸上流出的血而出头的,当然,也可以说她在用武力来为杨耿讨回公道。
她虽然还很年轻,但是,她拔剑的手法已经很老练,也很懂得用剑。
杨耿一手捂住额头的伤,笔直站立,目暴凶光,嘴角露出得意的微笑。
此时,王家杂货店的院子外,除了木兰兴外,其他的镖师都站在连嫣的身后。
肖诗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,所以众人只好让连嫣来处理,何况肖诗指名要找连嫣。
连嫣的脸色苍白,有点没精打采的样子。她不动,连剑柄都没有握住。
她一向不喜欢拔剑,她的剑在万不得已之时,才会轻易出鞘。
她也很年轻,但是,她能领导闻名天下的雄安镖局,而且早已名传天下,所以,面对着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肖诗,她根本没想过拔剑。
如果不是面对肖诗这么一个小姑娘,她就不可能亲自应战,因为她的随从绝不会让她轻易去对付任何人。
肖诗剑拔出后,瞬间就虚刺出五剑。她用的是不攻敌,先防敌的招式。她瞪着连嫣,声音有几分激动,又有几分气愤。
“好的雄安镖局的局主,今天我来讨教几招!你拔剑吧,赢了我手中的剑,就没有人找你们的麻烦了。”
围观的人群已经退出圈子外,除了连嫣身后的镖师们。
看热闹的人不少,很多人低声议论。那些认得连嫣的人,都知道没有看头,因为他们知道肖诗不知天高地厚,自取其辱。
连嫣淡淡一笑,不说话。她一眼就看出肖诗剑法中的两处破绽,但是她依然没有动,因为她不知道肖诗的来头。
她并不想击败这个比自己还小的,而且没有任何名气的姑娘。她打算让肖诗知难而退。
“不许动手!”
一个急促的声音刚传出,人影就冲到肖诗面前。
肖诗的剑很快就到长弓的手上。
长弓夺剑的过程很快,很巧。
“爹,是他们动手先欺负人,他们打伤了人,你应该评评理!”
肖诗涨红了脸,焦急喊道,却没敢去夺剑。
“胡闹!”
长弓只说两个字。他仔细打量连嫣,又向众镖师扫了两眼,微微皱眉,才摇了摇头,轻轻叹息。
他传身,正要拉女儿离开,就看见杨耿,于是板着脸,怒目瞪了一眼,伸手指了指杨耿的鼻子,重重地哼了一声。
老军和老马也很快冲到长弓身边。
老军也重重“哼”了一声,指着杨耿的鼻子,怒道:“小子再敢乱来,小心你的狗腿!”
杨耿一手遮脸,宛如过街老鼠,一溜烟往人群里窜逃,一句话也不说。
长弓硬拉着女儿离开。
连嫣忽然鞠躬道:“多谢前辈解围,还请前辈评理!”
老军朝杨耿消失的方向望去,脸上露出怒色,气愤愤地道:“这事有什么好说的,那小子活该,肯定是想偷你们的东西才被打了吧,他居然用花言巧语欺骗肖姑娘来闹事!应该打死那姓杨的小子!”
史义山笑呵呵地走向长弓,抱拳道:“几位明白就好,在此谢过了!”他望着白马,继续道:“不过,他是被那匹马踢伤的,我们可没打人。”
大家的目光都投向院子外的一匹白马,它看起来很特别,但又有让人说不出其特别的地方,它正是连嫣的坐骑,是一匹难得的千里马。
老军点头道:“嗯,他偷马不成反被马踢伤,这小子也真是乌龟蛋,哈哈!”
长弓的目光在马鞍上停住,缓缓的道:“他不是偷马,是偷马鞍上的东西。”
马鞍上有铜铃铛,也有银铃铛,大概也值几两银子。
长弓转身看着连嫣,目光温和,缓缓点头道:“多谢姑娘手下留情,再见!”
“客气了!”连嫣鞠躬回答。
长弓拉着肖诗往回路走,根本不多看众人一眼。
肖诗凸起嘴唇,很不情愿地跟着他走。
因为她还没发现错在哪,她还想知道自己是否能打败连嫣。
她总觉得整个镇及方圆千里之内,没有哪个年轻的女子能打败她,所以她认为自己有能力,也有资格跟连嫣讨教,比个高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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