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在鬼市卖虫,渐有名气。
连显赫的瑶华郡主,也暗暗派人来寻我求虫。
瑶华郡主与郡马成婚三年,恩爱如常,却始终没有子嗣,这是京城人都知的。
人不知的是,瑶华郡主的郡马爷沈珏,是三年前将我休了的前夫。
郡主的人来接我时,我指挥他们将一箱笼物什搬上马车。
那里面,是我苦心收来养着的虫儿。
我要用它们,好好治一治郡主一家的病。
三年不见,沈珏已经认不出我了。
他的目光只在我身上扫了一扫,就微皱着眉头说:“夫人,这些歪门邪道,咱们还是不要信的好。”
也难怪,我面上罩了围纱,只凭着身形,他自然认不出我。
只是,就连听说我姓“柳”——和他三年前的娘子一个姓氏时,他也浑若未闻。
故人的姓氏,已经在他心中激不起一丝波澜了。
槽糠之妻,果然还是越快忘记越好。
郡主附在他身边,言笑晏晏:“夫君,这位柳娘子很有名气,听说去找她求虫的人,不论所求的是什么,都能得偿所愿。”
她晃一晃沈珏的手臂,放软了声音:“父王就我这么一个女儿,咱们成婚三年了还没有子嗣,全京城的神医都看了一个遍。
不论好歹,咱们且都试上一试,好不好?”
看来娶了郡主三年,沈珏的翅膀渐渐硬了,连郡主都得哄着他。
沈珏眉头稍霁,也柔声说:“好好好,都听夫人的安排。”
——嗯,翅膀硬了一些,但还不够硬。
两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我身上,沈珏先换了一个严厉的口吻质问我:“虫娘,你这用虫子治病的法子,是怎么个治法?”
“我的虫儿,作用于人的三魂七魄。
各人的魂魄各不相同,先由我诊断一番,再依据各人体质,配一副虫药饮下去。”
听到要吃虫子,郡主脸色变了一变。
沈珏趁机说:“夫人,试试虽无妨,但这种鬼市上找来的没根没底的人,咱们还是不能尽信。
不如先找别人试一试,看看效果如何。”
沈珏自诩为饱读诗书的士子,历来只信夫子道,对鬼神之说避之不及。
他却不知道,当年要不是在殿试前我给他调了一副清通爽灵的虫,熬在鱼汤中让他喝下去,他恐怕未必能夺了探花之名。
爽灵是三魂之一,决定了人的聪慧。
沈珏虽然天资聪颖,但读了这许多年的书,爽灵早就被“之乎者也”塞得满满。
所以我为他清通爽灵后,他在殿试上才能福至心灵,写了一篇别出心裁的文章,被天子盛赞“匠心独运,妙语绝伦”。
朱笔一圈,点了他做当年的探花郎。
说来也怪我,若非我生了这一事,又怎么会有后来沈珏被瑶华郡主看上,逼着把我休了的这些后事呢。
既是我自己种下的因,这恶果今日就由我亲手来了结了。
也亏了他们,短短一日就真找来了一对同样成婚数年,但没有子嗣的夫妻,给我试虫。
我从箱笼中取了些虫子,调给这对夫妻喝下。
不出两月,女的果真怀孕了。